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3年人才招聘工作,请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严格按照学校要求,科学论证,认真研究,填报2013年进人计划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引进原则
1、教学院(部)人员引进,可根据本单位教学、科研实际情况,按照以下三类人员引进:学科带头人,教学急需教师、实验员,高水平技能型人才。学科带头人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教授职称;高水平技能型人才须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在省级及以上重大比赛中获奖。
2、教学辅助单位人员,重点引进专业技术型人才。
3、党政管理部门人员原则上不对外招聘,以校内招聘为主。
二、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分析本单位人才队伍的职称、学历、年龄和学科梯队结构,查找队伍存在的问题,按照学科、专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综合本单位规模发展、人才流动、自然减员等方面的因素,综合考虑、分步实施,按要求填写《2013年进人计划表》(附件1),并按急需程度排序上报。
2.提交论证报告
对于引进不同类型的人员分别填写《进人计划表》及提交论证报告。
学科带头人:引进学科带头人须提供学科名称,该学科研究方向,现有团队成员,该团队目前学科带头人,论证报告须有研究生处证明。
急需教学(实验)人员:引进急需教学人员须提供该学科专业所在教研室、该教研室现有成员(以最近一次报送人事处教研室成员名单为准)、2011-2012年度该教研室成员理论课教课总学时数(不含实习教学工作量和其他工作量)。实验员引进须提交本实验室实验员人数,实验学时数。论证报告须有教务处证明。
高水平技能型人才:对于个别专业确需引进高水平技能性较强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该行业学术技能标准及本单位引进时须达到的技能标准。
教学辅助人员:须提供拟引进人员的岗位及从事技术工种,目前在岗人员情况及引进必要性等论证报告。
党政管理人员:党政管理人员原则上在校内招聘,确因专业需要在校内无法招聘的,可根据编制情况提供相关论证材料。
专职辅导员:引进专职辅导员须提供现有辅导员名单,本学院在校生人数及拟招聘人员数、性别。
3.所需学科专业要严格按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填写。
4.为及时发布校级特聘教授招聘计划,请院(部)根据学校硕士学位授权学科情况、重点学科建设情况及优先发展学科情况提供本院(部)校级特聘教授设岗学科1-2个(须按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填写至二级学科)。
5.各申报单位请务必2012年11月15日前将《2013年进人计划表》(附电子表格发送至gjp@hist.edu.cn),论证报告,校特聘教授设岗学科等一并报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602室),逾期不再接受申报。
联系人:龚俊朋
电 话:3040342
附件:1.2013年进人计划表
2.教育部博士、硕士学科专业目录
人事处
二○一二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