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排符合条件的教职工配偶、子女或女婿、儿媳来校工作的通 知
各院(部)、校直各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近期将对2011年符合来校工作条件的教职工配偶、子女或女婿、儿媳进行资格审查、考核、录用,请依照《教职工配偶、子女或女婿、儿媳来校工作的暂行规定》(院发[2002]175号)、《教职工配偶、子女或女婿、儿媳来校工作的暂行规定修改补充意见》(院发字[2003]197号)、《关于〈教职工配偶、子女或女婿、儿媳来校工作的暂行规定〉的补充意见》(院发字[2008]172号)有关条件提出申请(有关文件见人事处网站—政策法规),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6日至12月3日
二、报名程序:
1. 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签署意见;
2. 下载并填写《教职工配偶、子女或女婿、儿媳来校工作申请表》;
3. 提交申请表所涉及的证件原件、复印件;
4. 拟调人员身份为聘用制干部者,须提供由所在单位上级政府人事部门确认的聘干手续。
注:2010年已提交申请且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不用再提交申请和有关材料,但需到人事处(或打电话)确认报名。
三、有关要求
1. 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学校将对申请人、被照顾人材料进行公示,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2. 此项工作涉及教职工的切身利益,望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务必将精神通知到符合申请来校工作条件的教职工,以免错过报名、考核时间。
联系电话:3040777,联系人:李老师、赵老师。
河南科技学院人事处
2012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