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豫教高[2004]240号)及《河南科技学院省、校级青年骨干教师考核管理办法》(院发字[2011]18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我校青年骨干教师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考核以任期目标为依据,根据工作计划,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简便易行、注重实效的原则进行。
二、考核对象
2004年至2009年省级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及校级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如同时既为省级又为校级骨干教师且研究项目内容基本相同,只须参加省级考核。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资助项目完成情况、教学和科研情况、个人成长情况(包括学位、职称、科研能力、奖励等方面)等。
四、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
受资助人选根据任期目标要求及工作计划,认真总结,填写有关材料,在原申报院(部)参加考核。
2、院(部)考核
各院(部)须成立省、校级骨干教师考核专家组,根据学校《省、校级青年骨干教师考核管理办法》(院发字[2011]185号)文件精神对受资助人选进行初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按优、良、中、差格次上报人事处(其中优秀比例占20%)。
3、学校考核
学校成立省校级骨干教师考核专家组,参照初步评选结果对受资助人选进行最终考核。
五、报送材料
受资助人选务要根据各院(部)具体要求及时报送有关材料,各院部须于12月15日完成初步考核,将《考核结果上报表》(见附件4)报人事处,同时通知参加考核人员将下列材料送至人事处师资科:
1、总结报告:受资助对象要制作多媒体总结报告(ppt文稿),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内容见“三、考核内容”。
2、《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考核鉴定书》或《河南科技学院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考核鉴定书》(附件1、2),一式2份;《河南科技学院省、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期满考核简表》一式35份(附件3);《河南科技学院省校级青年骨干教师积分情况表》(附件4)一式2份。以上表格均需提供电子版。
3、受资助对象学历、学位证、任职资格证、代表性科研成果(包括项目、论文、专著、获奖情况)证明复印件一份(原件须审验,审后退回)。
4、申报材料中的科研项目、论文、获奖情况均须标明主持人或参加人的顺序,证明、证件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公章。
5、上报材料要用厚牛皮纸袋装好,并将《项目考核鉴定书》封面贴于袋上,所交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联系 人:龚俊朋
联系电话:3040342
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