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学院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通知
经河南省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批准,结合我校实际,按照《河南科技学院博士后工作暂行管理办法》规定,现面向国内外招收和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到我校研发基地从事科研工作。现将博士后研究人员遴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收学科及指标数
目前招收农业类、生物类、化学类及我校其它相关学科。
二、招收条件
1.申请人员须取得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品学兼优,身体健康,1975年4月30日以后出生,未做过博士后,研究方向明确,符合学院学科建设和科研团队发展需要。
2.科研能力强。 2012年1月1日至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高质量学术论文(自然科学类须在SCI源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单篇IF在1.0以上;人文社科类须在CSSCI源期刊<不含扩展库>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或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
三、博士后待遇
(一)在研发基地期间待遇
1.博士后津贴:在站期间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每年发放博士后津贴6万元;人事档案未转入我校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每年发放博士后津贴2.4万元。我校教职工在研发基地从事博士后研究,除享受原有工资、福利等待遇外(须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任务),每年发放博士后津贴2.4万元。在国家政策许可情况下,合作导师可根据合作研究情况,适当给予补助。
2.博士后租房补贴:校外博士后研发人员在本市没有住房的,学校为其提供每月500元的租房补贴。
3.科研启动费:学校为在站期间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自然科学类提供10万元科研启动费,其中省拨经费和学校支付6万元,导师承担4万元;人文社科类提供5万元科研启动费,其中省拨经费和学校支付4万元,导师承担1万元。
4.博士后留豫工作安家费:对来豫进行合作研究的博士后,河南省鼓励其出站后留豫工作,并加大培养支持力度,提供4-6万元的博士后留豫工作安家费。
5.国家博士后科学基金:对于学术水平高、科研能力强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学校优先推荐其申请国家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一等8万元,二等5万元;特别资助15万元)。对于获得国家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的,河南省同时进行配套资助。河南省博士后人员目前获取国家博士后科学基金的比例为35%左右。
6.河南省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河南省为加大对博士后科研工作的投入力度,支持博士后项目的开展,启动了“河南省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计划,以项目申报的方式进行资助,一等10万元,二等6万元,三等3万元。河南省博士后人员目前获取河南省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的比例为55%左右。
7.科研奖励: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完成基本科研任务之外,以河南科技学院为署名单位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或取得的成果、专利等,按照学校当年的科研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8.子女上学:博士后在研发基地期间,学校协调办理其子女入托、入学等事宜。
(二)博士后出站后若留校工作的待遇
对于博士后在研发基地期间工作业绩突出的,可优先推荐留校工作,留校待遇按照当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待遇标准执行。
四、报名
1.个人申报:填写《河南科技学院博士后进站申请表》(见附件一),一式两份。
2.联系合作导师:导师须为我校正式职工,具有教授职称,硕士生导师且以第一导师身份培养指导2位及以上硕士毕业生;研究方向明确,在研经费自然科学类十万元(社会科学类五万元)以上;另外须至少具备以下四个条件中的一项:①学术或学科带头人②具有博士学位③主持过国家级项目④省级以上科研平台负责人
3.学院审核推荐: 导师所在学院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初审后,签署有关意见。
4.提交材料:申请人须提交《河南科技学院博士后进站申请表》一式两份(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154319963@qq.com),同时提交身份证、博士毕业证、学位证及科研业绩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 报名时间:因工作需要,本批次报名及上交材料的时间为4月15日上午8:30-11:00。
6.报名地点:人事处博管办(行政楼602房间)。
联 系 人:人事处博管办:刘润强
联系电话: 0373-3040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