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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16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5日浏览量:

 

校内相关博士后研发基地:  

 

根据中国博士后基金会《2016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有关精神,现将2016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59批面上项目和第九批特别资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面上资助  

 

1.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3.申请面上资助的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且为本人承担。

 

4.进站后一年半以内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得一次面上资助。

 

5.不限制申请人数。

 

6.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和“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的派出人员在未结束派出工作前不可申请。已结束国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设站单位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可以申请,但须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

 

7.涉密项目不允许申报。  

 

(二)特别资助

 

1.进站满4个月。

 

2.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已取得好的成效。

 

3.发展潜力大,在站期间的研究工作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

 

4.申请特别资助的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并能反映申请人当前科研能力及良好发展前景。

 

5.申请项目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创新点或创新成果。

 

6.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优先推荐: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863”、“973”或国家知识创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留学回国人才;设站单位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

 

7.申请上半年面上资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请本年度特别资助。对在当批次资助结果发布之前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予资助。

 

8.每位博士后研究人员每站只能获得一次特别资助。

 

9.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和“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的派出人员在未结束派出工作前不可申请。已结束国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设站单位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可以申请,但须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

 

10.涉密项目不允许申报。

 

二、申请程序

 

(一)面上资助

 

1.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报软件,网下填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在线上传至设站单位。同时打印纸质申请书2份(纸质申请书中的校验码与网上一致为有效)。

 

2.申请人在线打印“专家推荐意见表”模板,交校外合作导师和同行专家填写,各3份。

 

3.申请人将纸质申请书2份及“专家推荐意见表”3套(含原件)报至人事处博管办(新行政楼602室),由博管办汇总后统一报设站单位博士后管理部门。

 

(二)特别资助

 

1.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报软件,网下填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在线上传至设站单位,同时打印纸质申请书2份(纸质申请书中的校验码与网上一致为有效)。

 

2.申请人同时提交3套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科研学术类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的期刊封面及论文首页等。科研成果证明材料须准备3套,每套单独装订成册,以申请书封面作为封面。

 

3.申请人将纸质申请书2份及3套科研成果证明材料报至人事处博管办,由博管办汇总后统一报设站单位博士后管理部门。

 

三、材料报送时间 、地点

 

1.59批面上资助报送时间:2016218日,第九批特别资助报送时间:2016225日。

 

2.报送地点:新行政楼602室。

 

四、相关注意事项

 

  1.申请人不得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和“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视为故意想评审专家泄露个人信息。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根据评审专家认定的结果,取消申请人的资助资格。

 

  2.联系人:冯霞 0373-3040109  

 

       张兆沛 张守平 0373-3040342

 

附件:2016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指南

 

人事处      

 

2015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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