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按照《河南科技学院博士后工作暂行管理办法》(院党字〔2014〕65号)和《河南科技学院博士后进站工作协议书》的要求,现将我校博士后中期考核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我校2015年1月和7月入站的博士后。
二、考核时间及内容
博士后中期考核应在博士后入站满1年后2个月内进行。由所在学院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在岗工作时间和科研进展情况。
三、考核程序
1.学院应高度重视博士后工作,成立博士后工作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并指定一名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博士后工作。
2.博士后研究人员填写《河南科技学院博士后中期考核表》(人事处网站下载),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学院审核。
3.按照学院博士后中期考核工作安排,博士后研究人员向学院博士后工作小组汇报。学院博士后工作小组根据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工作时间、科研进展及科研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在《考核登记表》签署意见后加盖学院公章。
4.将《河南科技学院博士后中期考核表》及支撑材料复印件(加盖学院公章)统一报人事处。报送时间:2015年1月入站的博士后中期考核材料于2016年3月17日前报送,2015年7月入站的博士后中期考核材料于2016年9月16日前报送。报送地点:新行政楼602室博管办。
四、其他事项
1.人事处将考核结果报学校研究后发放博士后津贴。
2.联系人: 冯 霞 电话:3040109
张兆沛 电话:3040342
人事处
2016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