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校直各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近期将对2008年符合来校工作条件的教职工配偶、子女或女婿、儿媳进行资格审查、考核、录用,请依照《教职工配偶、子女或女婿、儿媳来校工作的暂行规定》(院发[2002]175号)、《教职工配偶、子女或女婿、儿媳来校工作的暂行规定修改补充意见》(院发字[2003]197号)、《关于〈教职工配偶、子女或女婿、儿媳来校工作的暂行规定〉的补充意见》(院发字[2008]172号)有关条件提出申请,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名时间:2009年12月28日至29日
二、报名程序:
1. 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签署意见;
2. 下载并填写《教职工配偶、子女或女婿、儿媳来校工作申请表》;3. 提交申请表所涉及的证件原件、复印件;
4. 拟调人员身份为聘用制干部者,须提供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部门确认的聘干手续。
此项工作涉及教职工的切身利益,望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务必将精神通知到符合申请来校工作条件的教职工,以免错过报名、考核时间。
河南科技学院人事处
200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