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2009]938号)精神,为做好我校人选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选拔的重点是在各自学科、专业中起骨干核心作用,以及在关系我省和本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学术技术领域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的或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年轻优秀人才。中国青年科技奖及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国家及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省杰出人才创新基金资助者、省部级(或厅级重点攻关项目)以上科研课题和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前三名主要参与者,博士、博士后研究人员,回国工作的海外高层次留学归国人员等可优先推荐。
已入选国家级“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555人才工程”人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人员、具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管优秀专家、省辖市拔尖人才,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等不再推荐。
二、选拔条件
⒈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具有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⒉ 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其学术和教学水平在省内和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优势;
⒊ 有较强的创新和组织协调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⒋ 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高校教师资格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三、推荐名额
各教学院(系)向学校推荐候选人选1人。学校向省教育厅推荐人选3人。
四、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个人在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对照条件,认真准备有关材料向所在院系申请。
2.单位推荐。各单位严格对照选拔条件,按照“民主、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组织专家认真推荐本单位人选。
3.学校推荐。学校召开会议,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评议,提出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同意后上报省教育厅。
五、申报材料要求
1.《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登记表》(见附件1)1份和有关材料复印件1套(材料整理要求见附件3),同时交验原件。
2.《河南科技学院2009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业绩情况表》(见附件2)每人35份,A3纸正反打印(复印)。
3. 各院(系)务于12月25日前将以上材料和本单位推荐人选名单报送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龚俊朋
联系电话:3040342
电子信箱:shizike@hist.edu.cn
附件:
1.《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
2.《河南科技学院2008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业绩情况表》
3.材料整理要求
4.“ 获奖”“ 论文、论著”复印件清单
人事处
2009-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