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做好2009~2010学年选派教师外出进修学习工作,根据我校《教师进修培训暂行办法》(院发字[2003]200号),现将申报进修计划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原则
1. 根据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需要和本单位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选派教师脱产进行学习。要优先选派长期工作在教学科研第一线未曾外出进修学习的教师;
2. 根据学科专业调整和新专业的需要,有计划考虑中青年教师的转岗培训;
3. 本单位的教学科研工作不受影响;
4. 选派脱产进修人数不超过本单位教学人员总数的3%。
二、程序
1. 个人申请:教师本人向所属教研室提出申请,填写《河南科技学院教师进修学习申请表》(可从人事处主页相关下载区下载);
2. 教研室推荐:教研室根据教学和科研工作实际提出意见;
3. 院(系)确定人选:各院(系)根据学校《教师进修培训暂行办法》和原则要求确定本单位拟派进修人员;
4. 学校审批:人事处审核,提出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
四、报送时间
各单位务于5月22日前将推荐人选名单(附申请表)报送人事处。
联系人:赵亦芳 龚俊朋
电 话:3040342
特此通知。
人 事 处
二○○九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
教师进修学习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