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我校2011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2010年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及新乡市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驻新乡市高校2011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新教资办【2010】4号)文件精神,受新乡市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委托,决定在我校2011届非师范类毕业生中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非师范毕业生认定教师资格的意义
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对教师职业实行的法定职业许可制度,只有依法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才能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目前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在招聘中学教师时,把取得教师资格证作为必备条件。教育厅在部分地市开展面向2011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为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提供了一个难得的机会,拓宽了毕业生的就业渠道。各院系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意义,认真筹备,精心组织,做好非师范类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二、申请人员范围及原则
2011年应届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可自愿申请认定。
三、申请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二)学历条件:大学本科学历(2011年7月能够按时毕业)。可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下级别教师资格。
(三)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四)身心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合格。
(五)须参加河南省教师资格2010年教育理论考试考前培训。
(六)通过河南省教师资格2010年教育教学技能测试并取得合格证。
四、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阶段
5月19日-5月25日,各院系要充分动员、广泛宣传教师资格制度,使毕业生明确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意义,充分了解认定条件和程序,积极鼓励和组织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报名登记
符合本次认定条件拟申请教师资格的学生到所在院系报名登记,上报报名材料及相关费用,由院系汇总后于6月4日前报人事处师资科。
报送材料包括:
1、“2011年应届非师范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花名册”(见附件)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按姓名拼音顺序排序。
2、按花名册顺序排列的报考人员个人身份证复印件(B5纸复印)。
3、报考人员近期一寸彩色照片2张(粘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4、教育理论考试费用:考试费40元/人,由人事处代收后统一交至新乡市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
(三)考前培训及教材
1、为了帮助非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顺利通过教育理论考试,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指定培训机构(新乡市一中培训学校)举办考前培训班,共12天。培训费每人240元,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及培训课程表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辅导教材分高中和中职两类,高中、初中教材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技能理论与实践》、《学生与团队管理》、《教学方法导论》、《辅导试卷》,费用110元。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技能理论与实践》、《学生与团队管理》、《辅导试卷》,费用100元。今年河南省将重新编写教材,提醒广大考生注意暂时不要购买旧教材。
(四)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
全省统一考试时间:拟于10月份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教师资格体检
教育理论考试通过人员进行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
(七)教育教学技能测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八)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认定、办理、发放教师资格证。
五、相关要求
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长、任务重,程序严格,且关系学生的切身利益,各院系要本着以服务学生为本的原则,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关注网上信息,宣传相关政策,按照工作安排,及时通知学生,按时参加报名培训等各认定环节,确保非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进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龚俊朋 韩延安 联系电话:3040342
电子信箱:shizike@hist.eud.cn
人事处
2010-05-12
附件:2011年应届非师范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