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首页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推荐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优秀教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14日浏览量:

河南科技学院
关于推荐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优秀教师的
通     知
各院(系)、校直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教师和教育管理队伍,不断促进我校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根据《河南省人事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豫人公[2007]18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推荐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全省优秀教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与对象
   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的参评对象为院(系)、处(室)等学校内设二级机构。优秀教师的参评对象为在编在职的专任教师。
   2001年以来已获得省优秀教师和省优秀教育工作者及以上表彰奖励的人员,已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专家、省级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享受省级及以上政府特殊津贴等人员,以及2005年以来获得省师德标兵荣誉称号的人员,一般不再参加同级别的评选。如确有新的突出贡献,可推荐参评,但须从严掌握。
   二、推荐名额
   全校共推荐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2个;推荐河南省优秀教师6名,其中新科学院单独推荐1名。
三、推荐条件
   (一)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是: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积极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
2、领导班子团结协调,勤政廉政,依法治教,规范管理,注重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素质提升,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开拓创新精神。
3、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教风好,学风正,教学质量高,在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4、在党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教学管理、科研管理、社会服务、招生就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工作中成绩突出。
(二)优秀教师的基本条件是:
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积极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出色履行岗位职责,勇于奉献,师德高尚,努力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2004年以来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突出,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2、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其中教授、副教授参评优秀教师,必须完成学校规定的本科教学工作量),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
   3、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承担有教育教学方面的研究课题,发表或出版有教育教学方面的科研论文或论著,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者明显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四、推荐方法与程序
(一)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1、各单位根据条件自主申报。
2、根据申报情况,校推荐领导小组组织推荐会议进行评议,提出初步意见。
3、校长办公会研究,党委会确定。
(二)优秀教师
1、推荐以教学院(系)为单位进行。
2、非教学院(系)的教师,按其从事学科所属教学院(系)进行推荐,并占所属教学院(系)分配名额。
3、14个教学单位,有硕士点的院(系)推荐2名候选人,其它院(系)推荐1名候选人。
4、在各院(系)推荐的基础上,学校推荐领导小组组织推荐会议对各院(系)推荐候选人进行评议,确定我校推荐河南省优秀教师初步人选。
5、校长办公会研究,党委会确定。
6、新科学院优秀教师的推荐工作由新科学院单独组织,推荐结果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党委会确定。
7、在确定的省级优秀教师推荐人选内择优推荐全国模范教师和全国优秀教师的候选对象。
   五、推荐要求
   (一)评选教育系统先进集体、优秀教师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是激励广大教师奉献教育事业的重要举措,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各单位党政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二)推荐工作必须坚持政治坚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优中选优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2004年以来被评为校级优秀教师或十佳教师者可优先推荐。
(三)推荐工作要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各院(系)应对推荐的优秀教师候选人须进行公示。
(四)学校成立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河南省优秀教师推荐领导小组,推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五)为确保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申报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单位和推荐的优秀教师候选人须认真填写《河南省2007年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评审简表》和《河南省2007年优秀教师评审简表》各一式25份,并于6月23日下午6:00前报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视为放弃。
(六)学校推荐领导小组将于6月25日上午8:30组织评议会议对申报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单位和各教学院(系)推荐的优秀教师候选人进行评议。各单位由行政领导进行事迹汇报,汇报采用PPT格式,先进集体不超过5分钟,优秀教师不超过3分钟。

联系人:刘鸣滔   云鹏
联系电话:3040777


                                                 二○○七年六月十九日




 

关闭


版权所有:©2021 河南科技学院人事处 党委教师工作部
通讯地址:河南新乡华兰大道东段 邮编:453000
网站维护:河南科技学院人事处办公室

  • 人事科: 0373-3040777

  • 师资科: 0373-3040578

  • 劳资科: 0373-304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