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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河南省第六届及校级教学名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3日浏览量:

各院(系、部)、校直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牢固确立人才培养在高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1〕23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河南省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教高〔2011〕279号)精神,经研究,我校决定组织开展河南省第六届教学名师奖推荐及河南科技学院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大力表彰教学和人才培养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长期工作在教学科研第一线,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已获得校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可直接参加评选省级教学名师奖。被评为校级、省级教学名师的教师不再参加同级别的评选推荐。
二、表彰名额
2011年校级教学名师奖表彰名额2名。我校将从2007、2008、2009、2011年校级教学名师中择优推荐1名教授参加省教学名师奖的评选。各院(系、部)限推荐1人。
三、评选基本条件
1、教学名师候选人须具有20年以上(含20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受聘教授职务,2008-2010年,面向本校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须达到学校规定的额定教学工作量。
2、校级教学名师奖其他评选条件依照《河南科技学院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评选(见附件1)。
3、省级教学名师奖其他评选条件依照《河南省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评选(见附件2)。
四、推荐和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向院(系)申请,并填写《河南科技学院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附件3)。申请省级教学名师奖者填写《河南省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本科部分)候选人推荐表》(附件4)。
2.院系推荐。各院(系、部)根据本人申请,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向学校推荐校级教学名师候选人。要优先推荐长期承担教学任务的一线教师。
3.学校评选。学校将对申报人员进行评选推荐,以百分制形式进行评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原则,得出平均分,以60%比例计入总分。根据教育厅规定,本届教学名师评选增加学生评价环节,学校将组织学生对申报人员的教学录像以百分制形式进行评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原则,得出平均分,以40%比例计入总分。最后,根据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和学生评分比例之和,按照得分高低顺序确定省、校级教学名师初步人选。
4.院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5.公示。推荐评选后对入选人员进行公示。
五、申报材料
1.候选人推荐表纸质两份(含电子版)。
2.教学名师奖候选人个人资料一份(含电子版)清单(见附件5)。
3.候选人各项成果、项目、获奖证书等复印件(附目录),纸质一式2份。
4. 候选人45分钟现场教学录像光盘一张(录像采用rm格式,不大于100MB),录像内容要真实反映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5.有关单位按评选指标体系中的评选项目和内容准备多媒体汇报课件和汇报纸质材料1份。
六、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组织开展教学名师的评选表彰工作是激发高校教师从事一线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坚持标准,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各单位请于2011年5月3日前将上述有关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周思旭   龚俊朋     联系电话:3040342
电子邮件:shizike@hist.edu.cn
附件:教学名师材料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教学名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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