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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8日浏览量:

关于开展2013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非师范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受新乡市教师资格认定服务中心委托,决定在我校2013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中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意义
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对教师职业实行的法定职业许可制度,只有依法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才能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目前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在招聘中学教师时,把取得教师资格证作为必备条件。教育厅在部分地市开展面向2013年非师范毕业生在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为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提供了一个难得的机会,拓宽了毕业生的就业渠道。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意义,认真筹备,精心组织,做好非师范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二、申请人员范围及原则
   我校2013年应届非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本着自愿原则申请认定。
三、申请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二)学历条件:大学本科学历,可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下级别教师资格;专科学历毕业生可申请初级中学及以下级别教师资格(高一级别教师资格证可向下通用)。
   (三)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必须在2013年4月前获得。
   (四)身心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合格。
   (五)须参加河南省教师资格2012年教育理论考试考前培训、考试并合格。
   (六)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并通过。
  四、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阶段
   4月20日-5月3日,各学院要充分动员、广泛宣传教师资格制度,使毕业生明确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意义,充分了解认定条件和程序,积极鼓励和组织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报名登记
符合本次认定条件拟申请教师资格的学生到所在学院报名登记,上报报名材料及相关费用,由学院汇总后于5月5日前报人事处师资科。
   报送材料包括:
   1、“2013年应届非师范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花名册”(见附件)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按姓名拼音顺序排序。
   2、按花名册顺序排列的报考人员个人身份证复印件(B5纸复印)。
   3、费用(代收):教育理论考试培训费及考务费:300元(培训费260元/人,考务费40元/人)。
 (三)考前培训及教材
1、为了帮助非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顺利通过教育理论考试,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指定培训机构(新乡市一中培训学校)举办考前培训班。
2、辅导教材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技能理论与实践》、《学生与团队管理》、《教学方法导论》、《辅导试卷》。费用130元,自愿购买。  
3、培训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四)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
   全省统一考试时间:拟于10月份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教师资格体检。
   教育理论考试通过人员进行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
 (七)教育教学技能测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八)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认定、办理、发放教师资格证。
五、相关要求
   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长、任务重,程序严格,且关系学生的切身利益,各学院要本着以服务学生为本的原则,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关注网上信息,宣传相关政策,按照工作安排,及时通知学生,按时参加报名培训等各认定环节,确保非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顺利进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申长奎  龚俊朋     联系电话:3040342
  电子信箱:shizike@hist.eud.cn


人事处
2012-04-15


附件:2013年应届非师范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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