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本着节约、效率的原则,假期内原则上不安排临时工值班。如特殊情况需要安排工作的,请各单位填写假期用工审批表(在人事处主页下载中心栏目下载),请将审批表于6月28日前报人事处劳资科。各单位上报的审批表需经所在单位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人事处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在假期内根据批准时间安排工作,否则学校不兑现工资。假期结束一周后各单位将假期考勤情况报人事处,人事处将根据个人的出勤情况核算工资。
河南科技学院人事处
2011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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