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新进教师的教学基本素质和技能,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根据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有关规定,结合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培训要求和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实际,现将新进教师岗前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培训时间
2011、2012年新进人员。
培训时间:2012年8月22日——2012年8月24日。
二、培训内容及形式
培训采取集中讲授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学校集中培训和院系分散培训相结合的方式。
1. 集中培训内容:
(1) 教师职业道德与敬业精神教育;
(2) 课堂教学主要技能;
(3) 教学工作计划的制定和教学效果的检验;
(4) 教务、科研有关政策及有要求;
2. 院部培训内容:
(1)通过与新教师座谈、专题讲座、典型报告等形式让新进人员了解学校和院(系)的发展历史、现实与发展规划、学校的规章制度、教育教学业务要求等。
(2)各院系要为每位新进教师选定一名教师作为导师,指导新教师的教学科研工作。以教研室为单位,组织新进教师教学观摩、教学经验交流。指导新进教师课堂教学实践,进一步巩固集中培训的学习成果。对拟承担课程的教师要组织试讲,试讲通过后方可授课。
3. 教育部规定的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学习,按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培训规定执行。
三、相关要求
1.参加培训的教师,要自觉遵守课堂纪律和有关考勤、考核等制度,做到上课不迟到、不缺席。因故不能上课者,需持相关证明材料到人事处办理请假手续。
2.新教师学习结束,必须参加集中授课内容的考核。考核合格者,发放岗前培训合格证书;考核不合格者,将延期转正定级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3.各院(部)、部门应于集中培训结束后对新教师进行培训。
4.新教师岗前培训成绩将存入个人业务档案,并作为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5.8月21日到人事处报到(行政楼602室)。
人事处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