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称评审提交材料的有关要求
本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仍采用匿名评审,提交材料时需提交有关证书、业绩材料的原件以及相应的复印件,复印件要求不显示参评人的姓名和照片。提交材料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如下,请仔细阅读,认真执行,以免耽误您评审材料的顺利提交。
一、评审简表
1、评审简表要求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申报版(河南职称网下载、更新)规范录入和打印。
2、评审简表所填内容应与实际情况一致,涉及证书、荣誉称号、获奖情况时应能提供原件;教学工作量和教学效果情况以教务处核实的为准;代表性论文不超过10篇,代表性著作不超过3部,项目成果不超过6项,且需与代表性业绩积分的内容一致。
3、评审简表首先打印2份,经所在学科评议推荐组、教务处、科技处、人事处审核盖章后,1份留人事处备查,另1份参评人用于复印。评审简表需复印35份,复印时覆盖参评人姓名,复印件不显示参评人姓名,复印件内容需与人事处留存的评审简表原件内容一致。
二、评审表
评审表准备一式3份,暂不提交,待学校评审通过后再按要求提交。
三、业绩成果材料
1、涉及积分的业绩成果材料需提供原件。
2、评审简表中的业绩成果材料、证书、荣誉称号等需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将参评人的姓名和照片覆盖后复印,复印件不能显示参评人的姓名和照片。论文复印时需显示刊物信息,著作需复印封面、版权页、编写人员页、显示参评人编写章节(若有)等页面,编写字数证明。
3、收录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检索页原件和复印件。
4、参评人希望在学校评审会上展示的其他业绩成果材料,也需提供复印件。这部分材料不建议很多,主要是一些能反映参评人业绩水平的高水平、高质量的论文、著作和奖励。
5、科研业绩材料提交时应与科研业绩清单的顺序一致,复印件与原件顺序一致。
6、个人材料用袋子装好,袋子上写上名字,以免混淆。
四、其他材料
教案、实验报告、《真实性保证书》等材料需同时提交,具体要求见《关于做好2012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五、评审简表审核程序和材料提交时间地点
1、评审简表首先由所在学科评议推荐组审核盖章。时间:周二至周四。
2、然后到教务处审核盖章。时间:周二至周四。
1)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教育教学技能竞赛由教务处张老师负责审核,地点行政楼401。参评人若选择任职年限统计教学工作量和教学效果,需提前说明,所选年份需满足任职年限要求,且所选年份需连续和一致。若不说明,则默认按任现职以来所有年限统计。
2)质量工程项目、精品课程由教务处康老师负责审核,地点行政楼400。
3)审核后,审核人签字、盖章。
3、最后到科技处、人事处审核盖章。时间:周三、周四(上午8:15~11:50,下午3:10~6:00)。地点:行政楼206。
1)科研业绩材料审核:
①需提供材料清单(参考模板见人事处--下载中心),材料顺序与清单顺序一致,便于查验。
②代表性业绩需与评审简表中的科研业绩一致。
2)人事材料审核:
①评审简表中涉及证书、荣誉称号等内容。
②人事处盖章后,1份评审简表留存,另1份参评人用于复印。评审简表复印件35份下周一(9月24日)交至人事处。
3)交评审费:副高320元,正高380元。
4)评审所需材料审核后,即放在206房间进行公开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