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李达敏申请子女来校工作
资格审查结果的公示
依据河南科技学院《教职工配偶、子女或女婿、儿媳来校工作的暂行规定》(院发字【2002】175号),对李达敏申请子女李阳来校工作进行了资格审查(审核条件截止时间为2010年底),经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在11月12日前到人事处反映,联系电话:3040777。
人 事 处
201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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