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根据我校《教师进修培训暂行办法》文件规定,为做好2013—2014学年选派教师脱产进修学习工作,现将申报进修计划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象及原则
1.学校在职在编教师。
2.教师脱产进修学习原则上需来校工作3年以上,申请进修专业和本人从事专业一致,符合单位发展要求。
3.各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及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在不影响本单位教学工作的前提下,选派教师脱产进修学习。
4.选派脱产进修教师人数不超过本单位教学人员总数的3%。
二、程序
1.申请人认真填写《河南科技学院教师进修学习申请表》(http://rsc.hist.edu.cn/info/1221/2111.htm);
2.推荐:教研室根据教学工作实际提出意见;
3.确定人选:各教学院(部)根据本年度学校选派教师脱产进修原则确定本单位拟派进修人员;
4.学校审批:人事处审核,提出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
四、报送时间
各单位于3月22日前将推荐脱产进修人员名单及《教师进修学习申请表》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人:龚俊朋
电 话:0373-3040342
人 事 处
二○一三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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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科: 0373-3040578
劳资科: 0373-304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