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人事代理人员的聘用和管理,建立健全“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合同管理”的人事代理人员聘用制度,根据《河南科技学院人事代理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决定对聘期已满的人事代理人员进行聘期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一、被考核人员及考核聘期
被考核人员名单见附件。考核聘期为2011年5月1日至2013年4月30日。
二、聘期考核内容及程序
1、各用人单位成立考核小组,对聘期内被考核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技术、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定,重点对个人聘期内岗位职责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2、考核程序
(1)被考核人员下载并填写《人事代理人员聘期考核表》(在人事处下载中心)。
(2)所在单位根据考核结果填写考核意见,于4月12日报人事处。
(3)考核合格者且经学校同意续聘的人员,于4月18至4月19日到人事处签订续聘合同,未签订续聘合同者视为放弃。
三、其它
考核不合格、无考核、不参加考核者,学校不再续聘,聘用合同终止。
联系电话:3040109
人 事 处
2013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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