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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事代理人员参加新乡市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08日浏览量:

 

根据《新乡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新人社〔201342号)和新乡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安排,现将我校人事代理人员参加2014年新乡市继续教育培训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培训意义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主要是指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知识更新、补充、拓展和提高的教育,是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接受继续教育是专业技术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新乡市的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将作为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之一。

二、培训范围

2013年在新乡市通过职称评审的人事代理人员和需参加2014年新乡市职称评审的人事代理人员必须参加培训。

三、报名办法

1、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继续教育证于59日前到人事处劳资科(新行政楼601室)报名,由人事处向新乡市人才交流中心申请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号后反馈给个人(请关注人事处网站)。

2、个人于2014520日前,登陆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网站http://www.hnzjgl.gov.cn/报名,选择个人注册,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及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号所在单位选择新乡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注册等待审核通过后完成继续教育学习。

三、其他

学时申报、继续教育费用另外通知。

联系电话:3040109

 

人事处   

20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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