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新乡市人才交流中心通知,新乡市201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工作已经开始,请我校已报名的人事代理人员按照《关于开展201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的通知》(新人社专技【2014】8号文)要求参加培训和办理培训证书。
人事处
2014年6月13日
附:
关于开展201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公需科目培训的通知
新人社专技〔2014〕8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新有关单位,各继续教育基地:
根据《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4年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豫人社专技〔2014〕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开展201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和对象
培训对象为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中所
有专业技术人员以及驻新省、部属单位中在我市申报、评聘和晋升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方式和时间
(一)培训内容。依据市人社局《关于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发布2014年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的通知》(新人社专技〔2014〕1号)要求,参加网络培训的人员可自主选择培训课程,并完成规定的学时,基地选设培训课程应报同级人社部门备案同意。
(二)培训方式。采取网络培训与集中面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络培训。进入网络培训学习平台有两种登录方式①登录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直接点击左下角“进入继续教育网络学院”,选择新乡培训平台;②直接登录新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平台(网址:http//xxzj.59iedu.com),凭个人身份证和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号进行用户登录,初始密码为个人登录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的注册密码。对照“培训流程和操作说明”完成作业。学习结束后参加网络考试,考试内容以教材为主,考试合格后,网上打印合格证明,作为参加公需科目培训的凭证。
2.面授培训。无法利用网络培训的,可参加经省、市、县(区)人社部门批准备案的继续教育基地举办的培训班学习。各单位将参加面授培训人员数量报行政主管部门,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后报同级人社部门,由人社部门委托培训基地安排培训。
(三)培训时间。全市2014年公需科目培训即日起开始,网络培训至7月30日结束,面授培训由各级人社部门确定结束时间。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26学时,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22学时。
三、培训收费和报名缴费
(一)培训收费。施教机构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费。
(二)报名缴费。单位统一报名缴费,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缴费,联系单位河南省华辉计算机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0903677,报名表格到“新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平台”下载;个人报名缴费,登陆培训平台后采用网银缴费。面授培训需到继续教育基地报名缴费。
四、证书登记、审验和使用
(一)证书登记。证书登记由用人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在完成当年培训任务后,凭合格证明,由单位人事部门按要求如实记入《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证书审验。证书审验由人社部门负责。用人单位人事部门须携带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合格证明”和《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到同级人社部门进行学时审验。2014年证书审验工作截止日期为9月30日。
(三)证书使用。经人社部门审验加盖印章的《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的必备条件和年度考核、岗位聘任(聘用)、职业注册、申请各种奖项等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专业技术人员未完成年度继续教育任务的,原则上当年年度考核不能定为优秀等次,连续两年未完成继续教育任务的年度考核不能定为合格及其以上等次。
五、相关要求
(一)继续教育是专业技术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是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该项培训工作,认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学习,完成好当年继续教育培训任务。
(二)继续教育基地举办培训班,须将培训申请表、培训计划和培训人员名册等情况报市人社部门审核备案,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开班培训。
(三)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为各企事业单位、行业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施教机构搭建了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信息共享、学习成果互通互认的公共网络服务平台,各单位、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务必尽快完成信息注册。登录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网络学院(网址:hnzj.59iedu.com),点击“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后,对照“用户操作指南”进行注册。
联 系 人:张臻
联系电话:3696611
2014年6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