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中级职称参评人员按以下要求准备和提交材料: 一、评审简表 1、评审简表要求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规范录入和打印。个人版从河南职称网下载、安装“个人版2010.11.10”,然后下载“有关数据字典更新代码14(2014年10月20日)”;打开“个人版”,从“接受更新代码”中接收“更新代码14”,即可更新至2014年调整后的学科名称、代码。 2、评审简表所填内容应与实际情况一致,涉及证书、荣誉称号、获奖情况时应能提供原件;教学工作量和教学效果情况以教务处核实的为准;代表性论文不超过10篇,代表性著作不超过3部,项目成果不超过6项,其后不要填写“另有论文(著作或成果)***篇(部、项)等字样”。 3、评审简表首先打印2份,经所在学科评议推荐组、教务处、科技处、人事处审核盖章后,1份留人事处备查,另1份参评人用于复印。评审简表需复印35份,复印时覆盖参评人姓名,复印件不显示参评人姓名,复印件内容需与人事处留存的评审简表原件内容一致。 4、业绩材料从初级职称(助教、助理实验师)聘任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参加工作的时间算起。 二、评审表 评审表一式2份。评审表第13页需盖人事处、科技处、教务处(业务管理部门)的章,最下面一栏填“同意民主测评结果”,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日期按要求填写。 人事代理人员不用提交评审表。 三、业绩成果材料 1、评审简表中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职称外语证书、奖励证书、荣誉证书等等需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用于查验、展示,复印件用于匿名、参评。 2、评审简表中的论文(及收录证明)、著作、鉴定等业绩成果材料需提交原件,待公开展示结束后集中进行匿名处理。论文需同时提交检索页(从知网、维普等主流检索系统查验、打印),著作需同时提交版权页、编写字数证明等。 3、参评人希望在学校评审会上展示的其他业绩成果材料,也需提供原件。这部分材料尽量少,主要是一些能反映参评人业绩水平的高水平、高质量的论文、著作和奖励。 4、个人材料用袋子装好,袋子上写上姓名、申报学科、参评级别,以免混淆。 四、其他材料 教案、实验报告、《真实性保证书》等材料需同时提交,具体要求见《关于做好201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五、评审简表、评审表审核程序、时间、地点 1、评审简表、评审表首先由所在学科评议推荐组审核盖章、签字。 2、教务处审核盖章。 地点:行政楼4楼教务处办公室。 时间:12月2日、3日。 1)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教育教学技能竞赛由教务处张玮老师负责审核(教学效果评价、年均工作量由张老师填写)。参评人若选择任职年限统计教学工作量和教学效果,需提前说明,所选年份需满足任职年限要求,且所选年份需连续和一致。若不说明,则默认按任现职以来所有年限统计。 2)质量工程项目、精品课程由教务处曹文峰老师负责审核。 3、科技处审核盖章。 地点:行政楼6楼科技处办公室。 时间:12月2日下午、3日。 1)参评人所在推荐组需提供科研积分清单(参考模板见人事处--下载中心),材料顺序与清单顺序一致,便于查验。 2)代表性业绩需与评审简表中的科研业绩一致。 3)简表中论文、著作、项目等处不要填写总结性文字,如“共发表论文**篇”、“共主持或参与项目**项”。 4、人事处审核盖章 地点:行政楼6楼人事处办公室。 时间:12月2日、3日。 1)评审简表中涉及证书、荣誉称号等内容。 2)人事处盖章后,1份评审简表留存,另1份参评人用于复印。 六、材料提交时间地点 1)时间:12月4日上午8:30-12:00 地点:行政楼206会议室 2)提交所有材料:评审简表复印件35份,原件1份;评审表原件2份;评审简表所对应的业绩成果材料原件、证书类原件及复印件;其他拟参加评审会的业绩成果材料原件(建议尽量少);材料要求按简表顺序排列、提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