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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初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05日浏览量: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职称改革相关政策规定,为做好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初聘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初聘对象:2015年度我校新进(或返校工作)的博士研究生,尚未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

 

  二、交报材料:

 

   1、博士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2、《河南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在www.hnzc.gov.cn网站下载“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按规定填写个人信息,并双面打印一式三份;

 

   3、与呈报表内容一致的系统生成的“.txt”格式文件(电子版)。

 

   三、日程安排:以上交报材料于413日上午11时前报人事处(行政楼602房间),联系电话:3040777

 

   四、工作要求:各单位要务必通知相关人员,确保不遗漏一人,并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人事处

 

20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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