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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人事代理人员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04日浏览量:


 

全校各单位:

根据新乡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18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新人社专技〔20181号),2018年起,专业技术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并于当年进行学时申报,于每年125日前按继续教育学时审验程序完成年度审核,打印电子证书。逾期服务平台关闭,不予办理。本年度晋升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在职称申报前完成审核。我校人事代理人员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按照此文件执行。

联系人:张兆沛、谢香波,联系电话:3040342

 

附件:新乡市人社局关于2018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人事处

201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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