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新乡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18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新人社专技〔2018〕1号),自2018年起,专业技术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并于当年进行学时申报,于每年12月5日前按继续教育学时审验程序完成年度审核,打印电子证书。逾期服务平台关闭,不予办理。本年度晋升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在职称申报前完成审核。我校人事代理人员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按照此文件执行。
联系人:张兆沛、谢香波,联系电话:3040342。
附件:新乡市人社局关于2018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人事处
2018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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