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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06日浏览量:

 

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教高〔2016403号)和《关于公布2015年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的通知》(教高〔20151032号)要求,为做好2015年度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5年度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

 

二、考核方法

 

1、考核方式。青年骨干教师考核采取委托学校考核,省教育厅审核的方式进行。

 

2、考核要求。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中考核工作要求执行,具体量化指标体系见附件。

 

3、考核内容。主要考核青年骨干教师在三年培养期内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包括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团队建设、项目成果、社会服务等方面。

 

4、考核程序。

 

1)成果展示。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期间立项、发表、出版相关的教学科研项目、论文、著作、教材、获奖等成果材料在学校进行展示。

 

2)业绩汇报。青年骨干教师以PPT形式汇报培养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围绕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团队建设、项目成果、社会服务等方面,时间不超过6分钟。

 

3)专家评议。专家通过听取汇报、审议材料、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评议。专家组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给出考核等次,提出考核意见。考核意见包括:项目完成情况,在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团队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培养计划完成情况,今后发展意见建议和努力方向。

 

5、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分为:合格、不合格。未完成培养计划目标者,考核应为不合格。

 

考核合格者,将颁发“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证书。考核不合格者或违反道德规范、弄虚作假经调查核实后,将追回拨付经费。河南省教育厅将对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审核。

 

三、工作要求

 

各相关人员于118日将青年骨干教师考核报告一式2份、汇总表一式一份含电子版,培养期间立项、发表、出版相关的教学科研项目、论文、著作、教材、获奖等成果材料(复印件)一份报送至人事处602房间。

 

联 系 人:王魁

 

联系电话:0373-3040777  

 

电子邮箱:histrenshichu126.com  

 

 

附件:1.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考核报告

 

 2.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考核汇总表

 

3.复印装订清单

 

4.量化指标体系(打分表)

 

5. 《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教高〔2016403号)

 

 

 

人事处

 

2018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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