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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退役安置士兵社保断缴补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11日浏览量:

 

各单位、各有关人员:

 

根据新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告》,现将我校退役安置士兵社保断缴补缴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缴对象

 

2019121日前政府安置我校工作的退役士兵,且存在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欠缴、断缴情况人员。

 

二、材料清单

 

(一)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治审查表等入伍证明材料(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印章的复印件)。

 

(二)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印章的复印件)。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退出现役安置表(介绍信)复印件。

 

(五)相关缴费记录,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须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

 

三、有关事项

 

(一)各单位高度重视,通知到所属人员,符合条件需要办理人员于20191225日前将材料提交人事处劳资科,逾期不再集中办理。

 

(二)咨询电话。

 

市军转联席办:2029925   7115712

 

人事处劳资科:3040109            

 

 

    人事处

 

      2019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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