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19〕12号)、《关于印发<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2017〕121号)等通知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职称评聘的必备条件和岗位聘任(聘用)、工作考核、执业注册、申请各种奖项等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凡申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和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等国家级或省级专家人选者,需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培训时间和内容。打印的电子版《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作为申报国家、省级专家基本条件之一。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30学时/每年(其中必修课不少于24学时/每年),专业课不少于60学时/每年。
2019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必修课为:“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专题系列课程,“乡村振兴助力精准扶贫”专题系列课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修养”专题系列课程。公需科目选修课程主要围绕科技前沿、经济热点、传统文化、职业素养等方面的内容,由远程网络学习平台提供免费课程,供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个人需求自主选学。
继续教育学习分为面授培训和网络学习两种形式,以网络学习为主,面授方式为辅,缓解工学矛盾。专业技术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并及时通过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继续教育服务窗口”申报学时。请各单位通知本单位教师正确理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意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继续教育,打印继续教育证书。
2019年度各省级继续教育基地远程学习平台将于12月31日24:00关闭年度学习,届时,学习平台将进行系统维护和课程更新,拟于2020年1月15日开放2020年度课程学习;河南省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2019年度学时申报端口将于2020年1月20日关闭,请各用人单位和个人尽快完成学时申报审核工作。
我校人事代理人员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按照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执行。
附件1: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附件2: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