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工作流程
1.面试工作开始前30 分钟,考生持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进入面试区域。
2. 工作人员核实考生身份证件等有效证件,核对一致的,考生进入侯考室。
3. 面试工作正式开始后,由工作人员引领考生进入面试地点。
4.考生进入面试地点进行说课、答辩。
5.面试结束,由工作人员组织考生立即离开面试地点。
二、面试时间、地点
序号 |
单位 |
姓名 |
面试组 |
面试时间 |
面试地点 |
1 |
园艺园林学院 |
贺松涛 |
农科组 |
2020年10月15日15:00 |
6#501 |
2 |
园艺园林学院 |
李 佳 |
农科组 |
3 |
数学学科学院 |
龚 超 |
工科组 |
6#304 |
4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席 铭 |
文科组 |
6#506 |
5 |
教育科学学院 |
窦鏐琰 |
文科组 |
6 |
文法学院 |
郭婧媛 |
文科组 |
|
准备室 |
6#502 |
附:考生须知
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考生须知
一、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指定说课的课程和章节,考生根据面试报名的任教学科自行准备教案(45分钟课时)。
二、考生根据本校面试通知要求,持本人身份证(身份证丢失的携带临时身份证或户口簿)、教案(一式三份),提前30 分钟到达指定面试地点。
三、考生应严格按照面试点面试工作流程参加面试,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妨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面试点工作秩序。
四、考生应按出场顺序进行说课和答辩,严禁交换顺序。面试工作正式开始前,考生须将教案交给工作人员。
五、面试期间须将手机关闭,禁止携带摄影摄像设备,禁止大声喧哗。
六、考生按《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办法及标准》的相关要求和学科组要求进行说课、答辩。
七、考生说课时授课环节、教学活动的有序展现,模拟真实教学情境下的主要教学活动,教育教学素质和能力等方面是面试的主要观测点。
八、考生在说课和答辩中应当注意教师礼仪、尊重专家,认真回答专家的提问。
九、面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开面试地点,不得逗留或返回,更不得与未考生联系交流面试内容和情况。
十、考生不服从面试点工作人员安排、扰乱面试点秩序或造成其他不良后果的将视行为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严重者取消面试成绩。有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出,按面试成绩无效处理,三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