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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参加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17日浏览量:

全校各单位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32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决定举办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我校组织参赛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内容

大赛设创新赛、创业赛、海外(境外)赛和揭榜领题赛四个组别,预设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与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海洋开发与应用、其他行业等7个赛道。

我校拟推荐相关团队、人员参加创新赛创业赛和揭榜领题赛,海外(境外)赛自行报名参赛。

二、参赛条件

参加创新赛和创业赛项目的团队核心成员至少有1名是国内在站或已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参加揭榜领题赛的揭榜者应为国内在站或已出站博士后人员、拟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的海内外博士及其团队(参赛条件详见附件)

、申报及赛事安排

1.符合参赛条件的博士、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所在团队即日起登录中国博士后网大赛专区(www.chinapostdoctor.org.cn)或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官网(www.sdhwrc.com)自主报名。

2.参赛人员须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以及知识产权、允许主办方非商业性使用、宣传等问题作出正式确认和承诺。在网站进行报名注册时须先网签承诺书,并提交项目计划书。项目计划书主要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摘要、团队或企业介绍、创新成果及技术、所提供产品或服务、市场分析、营销策略、财务规划、风险及其管理等内容。

3.参赛报名时间:即日起2023年6月30日

4.省内预选推荐截止时间:2023年8月10日

省博管办根据参赛报名情况,对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参赛条件且提交报名材料完整的项目确认参赛资格。开展初选及推荐工作。

5.全国复赛(书面评审)时间:2023年9月中下旬

分赛道邀请知名行业专家、创投孵化机构专家等对参赛人员提交的项目计划书等材料进行评审,评选一定数量的优秀项目进入全国总决赛。

6.全国总决赛时间:2023年10月

总决赛地点山东省烟台市采用“项目路演和答辩”方式分赛道进行比赛,参赛人员可通过现场参赛或视频连线的方式进行路演。知名行业专家、创投孵化机构专家等在全国总决赛现场进行评审。

、奖励激励政策

1.各组别的每个赛道颁发金奖、银奖、铜奖、优胜奖若干。大赛组委会按照金奖10万元、银奖5万元、铜奖2万元的标准向获奖者发放奖金,河南省将按照1:1比例予以匹配经费奖励。优胜奖获得者颁发获奖证书。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向获奖项目团队核心成员中的国内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颁发“全国创新创业优秀博士后”证书。

3.大赛总决赛获奖项目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省博士后经费资助时,经过专家评审符合条件的将优先给予资助。

4.大赛总决赛获奖项目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省博士后经费资助时,经过专家评审符合条件的将优先给予资助。

5.参加大赛总决赛的河南企事业单位博士后人员,可以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获得“全国创新创业优秀博士后”证书、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人员可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事业单位人员可以不受结构比例限制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博士后研究人员参加职称评审创新创业业绩可以作为国家级项目或奖项参评。

其他

1.各单位要立足学科特征,聚焦专业领域,发挥优势特色,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赛拟参赛人员、团队请报名至学校联系人

2.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者及相关人员往返交通费、食宿费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各参赛代表队自行承担。大赛期间食宿和市内交通由大赛执委会统一安排。

、联系方式

     人:  

     联系电话:3040342  

 

  附件: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参赛条件

人事处

2023年617

(初审/王涛  复审/张向乐  终审/刘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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