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规〔2021〕7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23年第二批职称初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完成入职手续,但尚未办理职称初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一)申报人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对于品行不端、弄虚作假等问题实行“一票否决”。
(二)申报人应当具有相应的基础理论知识、专业技术知识和工作能力,在我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身心健康,认真履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考核合格。
(三)申报初定高校教师系列讲师、助教职称,须先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四)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学位后,见习(试用)期满,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五)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博士学位后,可初定中级职称。
三、申请程序
(一)个人申请
符合职称初定基本条件的申报人将毕业证、学位证、高校教师资格证原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
(二)单位审核
各单位对申报人进行职称初定资格审核,填写《申报职称初定人员汇总表》电子版,8月21日之前发送到人事处人才评价科邮箱Histrscrcpjk#163.com(发送时请将#替换为@)。
(三)系统填报
人事处8月22日给各单位提交的申报人员分配河南省职称管理系统的登录账号。申报人8月23日登录职称管理系统进行信息填报。系统账号为本人身份证号,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号后六位(尾号为X的须大写),填写系统的截止日期为8月25日。
(四)材料备案
申报人从系统下载打印职称评审表。评审表纸质版2份,A3正反中缝打印(小册子模式),评审表中“单位推荐意见”由本人所在单位填写“同意推荐”,本人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学校审核
人事处对申报人在系统中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将符合职称初定条件的人员提交系统。上级部门审批通过后,自动生成职称证书编号。
四、其他问题的说明
(一)按照河南省职称系统平台的设定要求,申报人每年度只有一次申报机会。申报职称初定的人员,在同一年度内无法再次申请职称评审。
(二)因河南省职称系统平台实行实名制填报,申报人身份证号已与河南省职工医保系统联网,申报人须在本人社保卡申领并激活后才能建立职称系统申报账号。社保卡申领请关注“河南社会保障卡公众号”--“社保卡服务”--“申报卡申领”进行操作)。
五、接收材料时间节点和要求
(一)各单位8月21日之前发送《申报职称初定人员汇总表》电子版到邮箱Histrscrcpjk#163.com(发送时请将#替换为@)。
(二)人事处分配账号时间为8月22日,申报人开始填报系统。
(二)申报人填报系统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25日。
(三)各单位8月28日前将《申报职称初定人员汇总表》纸质版1份、《申报人职称评审表》纸质版2份报送人事处601室。
(四)逾期填报,顺延下月办理。
六、关于职称初定工作常态化办理的说明
为了优化职称初定流程,人事处将开展常态化职称初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每月15日之前,各单位将《申报职称初定人员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Histrscrcpjk#163.com(发送时请将#替换为@)。
2.人事处每月21日前给各单位提交的申报人员分配河南省职称管理系统的登录账号。申报人登录职称管理系统进行信息填报。系统账号为本人身份证号,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号后六位(尾号为X的须大写)。
3.申报人填报系统的截止日期为每月25日。
4.各单位每月28日前将《申报职称初定人员汇总表》纸质版1份、申报人职称评审表纸质版2份报送人事处601室。
5.当月逾期,顺延下月办理。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何承云 吴经伟
联系电话:3040578
附件1:申报职称初定人员汇总表
附件2:职称管理系统填报说明
人事处
2023年8月18日
(初审/何承云 复审/王俭敏 终审/刘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