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更好的服务教学科研工作,学校决定开展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内设机构及人员配备工作。内设机构主要指教研室、教学类实验室、研究室(中心)的设置;人员配备主要指教研室主任、教学类实验室主任、研究室(中心)主任、省级及以上科研平台秘书的配备工作,具体如下:
一、教研室设置及主任配备
依据《河南科技学院教研室工作管理规定(修订)》(校发字〔2023〕58号)文件要求,教学学院根据工作需要,将教研室设置报告、主任配备(附件1和2)报送教务处审核,同意后报人事处,人事处汇总后提交机构设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
二、教学类实验室设置及主任配备
依据《河南科技学院教学类实验室设置管理办法(试行)》(校发字〔2023〕77号)文件要求,教学学院根据工作需要,将教学类实验室设置报告、主任配备(附件1和2)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同意后报人事处,人事处汇总后提交机构设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
三、研究室(中心)设置及主任配备
研究室(中心)设置范围主要包括河南省杂交小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计算机化学研究所、高等教育研究所。研究机构将研究室(中心)设置报告、主任配备(附件1和2)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同意后报人事处,人事处汇总后提交机构设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
四、省级及以上科研平台秘书配备
依据《河南科技学院自然科学类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校发字〔2023〕79号)文件要求,相关学院(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备科研平台秘书。将推荐的科研平台秘书(附件1和2)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同意后报人事处,人事处汇总后提交机构设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
五、其他说明
(一)取消系建制。
(二)党政、群团机关设置的教研室、实验室原则上不再单独设置,需挂靠在相关科室或调整到教学学院。
六、报送时间和地点
10月13日下午5点前将归口部门审核后的材料报送至人事处(行政楼602室)。
联 系 人:张向乐 常亚飞
联系电话:3040777
人事处
2023年10月7日
(初审/常亚飞 复审/张向乐 终审/刘刚)